本文來源:法制日報11月6日《聲音》版
作者: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
區塊鏈是按照時間先后順序,將數據區塊以前后相連的方式組合而成的鏈式數據庫,以密碼學方式保證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區塊鏈的特性,打個形象比方,如某村莊村民每次發生交易,即通過村中廣播向所有村民播送交易信息,經村民核實,把此信息記在各自賬本,這個按照時間先后順序記錄下來的鏈就是區塊鏈。區塊鏈可回溯,極難篡改,有很高的可信度。因此,區塊鏈在信用缺失的領域,比如數字資產轉移、數據確權、票據、證券、存證或防偽溯源等方面具有很高的應用價值。
目前,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可劃分為三類場景,一是價值轉移類,如虛擬貨幣的創生及其在不同賬戶間的轉移;二是存證確權類,將信息記錄到區塊鏈上,如電子合同和版權確權;三是授權管理類,如利用智能合約控制數據訪問。此外,隨著應用需求的不斷升級,還存在多類型融合的場景。由于區塊鏈具有點對點、無國界、無主權及無特定法律責任承擔主體等特征,在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亦帶來很多風險。當前,金融相關領域區塊鏈的應用最為集中,涉及區塊鏈的法律風險也主要發生在這個方面(在其他領域,區塊鏈更多是作為一種中性的技術,用以提升經濟效率,當前所涉及的法律風險較為有限)。
蘋果CEO庫克首次評論馬斯克收購推特:希望他們把好內容關:11月17日消息,蘋果CEO蒂姆·庫克在接受采訪時首次就馬斯克收購推特表態。他表示,希望推特能夠繼續把好內容關。
當被問及推特近期的變化,對推特和蘋果之間的關系以及該應用在App Store上的存在意味著什么時,庫克表示,“他們說,他們將繼續進行審核,所以我期望他們這么做,因為我認為沒有人真的希望在他們的平臺上出現仇恨言論”。(鳳凰網科技)[2022/11/17 13:15:40]
首先是涉及比特幣的相關法律風險。比特幣是區塊鏈的第一個成熟的、大規模的應用,目前其市值在1600億美元左右。在中國金融監管機構發布的部門規范中,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其內涵或外延并無明文規定或者解釋說明,立法上存在漏洞與空白。其一,在具體司法實踐中,比特幣屬于法律上的財產,還是計算機信息,法院的認定存在差異。司法判決無法發揮指引作用,甚至發生同案異判等行為。其二,比特幣市場價格認定困難。當前國內理論上并無合法存在的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缺乏合理的價格參照。比特幣價格波動劇烈,執法與司法人員對涉案比特幣價格難以出具權威判斷,容易出現因比特幣價格確定困難而定罪量刑存在偏差,有損司法權威。其三,管轄權與執法方面存在困難。比特幣這種基于通證類型(Token)的資產,與傳統賬戶類資產(如銀行存款)不同。比特幣可點對點發送,輕易規避單一主權國家的金融監管。近年來,暗網非法交易逐漸使用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比特幣作為洗錢的工具。由于比特幣具有準匿名性,致使監管與追蹤違法犯罪行為較為困難。針對涉及比特幣的跨境網絡違法犯罪,其司法管轄權有待立法進一步明確。
證券時報頭版評論:人民幣匯率彈性適度增強利于穩外需:證券時報頭版評論文章表示,近日,離岸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度跌破7.19關口。人民幣走貶,已經引起了市場各方廣泛關注。市場自發增強匯率的彈性和靈活度,可以增強外貿企業的競爭力,提升國際市場對于中國產品的相對購買力,緩解一部分因為海外疫情引發的外貿低迷,有助于穩住外貿主體。中國的外匯市場、股票市場、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都可能受到國際資本流動的影響。因此,在人民幣匯率彈性提升的過程中,國內宏觀審慎監管體系也應做到未雨綢繆,為市場提供更多的風險管理工具。[2020/5/29]
其次是ICO相關的法律風險。ICO英文詳稱“Initial Coin Offering”,意即首次代幣公開銷售。ICO是區塊鏈初創公司以發行初始數字代幣為項目融資的方式,也是區塊鏈技術在眾籌融資領域中的重要應用。雖然自2017年9月以來,中國境內全面禁止ICO融資。但是,由于ICO很難得到全面有效監管,存在很多暗箱操作甚至借此傳銷的違法犯罪行為。大量境外ICO項目方夸大其辭,甚至完全虛構項目前景,欺詐中國公民的財產,涉嫌集資詐騙罪。
聲音 | 美國右翼評論員:BSV要么是騙局 要么是真正的比特幣:美國右翼評論員Mike Cernovich在推特表示,BSV代表了加密貨幣的兩個極端,“要么是騙局,要么是真正的比特幣。”Cernovich的推文立即被來自BSV社區的推文所包圍,其中一些人建議這位InfoWars主持人應該考慮在他的播客中采訪CSW。(U.Today)[2019/12/15]
再次,區塊鏈在非金融領域的法律風險未來將逐漸呈現,需要未雨綢繆。互聯網能解決信息傳遞,但不能解決實物傳遞以及實物驗證問題。依靠區塊鏈解決各種憑證上鏈確權、檔案等傳遞或運送過程中的跟蹤、防偽、保質等,并非易事。比如當前通過區塊鏈實現司法存證,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對此已經給予認可。不過,基于區塊鏈的司法存證,只能確保數字世界的信息真實性,難以保證鏈外信息在源頭和寫入區塊鏈環節時的真實與準確。因此,對司法存證的區塊鏈,相關機構需要對接入區塊鏈的節點進行資格認證與嚴格審核,預先確保信息源頭的信譽。
動態 | 光明日報評論:通過運用區塊鏈等技術建立較為精準的政府決策機制:光明日報今日發布評論文章稱,建設數字政府有利于政府改變傳統的決策方式,通過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來建立較為精準的決策機制,最大限度地掌握決策信息,不斷提高決策的精準性、科學性和預見性。此外,文章表示,樹立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行政方式,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戰略思維,尤其是領導干部要不斷加強學習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相關知識,切實把握信息時代的歷史機遇,不斷提升治理現代化水平。[2019/12/9]
與此類似,將來各種權益類證書(比如房產證)上鏈,以及將區塊鏈運用于防偽溯源等,如何從源頭上確保這些上鏈的信息真實可信?這就需要法律事先予以規范,否則一旦造成負面后果,比如鏈上交易的權益證書是事先偽造的,那么損失將難以挽回或需要付出非常高昂的代價。對此,需要制定相應規范,對接入區塊鏈的節點設定基本標準。
動態 | 加密貨幣評論員:73%的被調查者認為BTC會繼續下跌:加密貨幣評論員Alex Saunders在Twitter發起主題為“你認為BTC是否會繼續下跌?”的投票,投票結果顯示,73%的被調查者認為BTC會繼續下跌。[2019/9/27]
最后,基于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日漸普及,正衍生出一些新的法律風險。比如智能合約涉及的交易標的若為法律法規所禁止,則對此種代碼的編寫者如何給予法律約束?達成智能合約的民事主體,若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智能合約是否可視為民事合同?此種合約法律上是否生效?對此,均需要未來立法予以進一步明確。此外,一些涉及個人的行為數據或隱私(如醫療信息)上鏈,為防止個人隱私外泄,需要事先有完整的標準或規則指引,設定個人鏈上信息加密與授權防問機制。
總之,區塊鏈領域需要國家給予規范監管甚至立法,以推動區塊鏈行業安全有序發展。其一,單純依靠一國以此種禁令模式監管將非常困難,為此建議監管機構加強國際協作,強化國際監管。特別是與美國、西歐、日本及韓國等虛擬貨幣市場發達的地區開展合作。
其二,開展ICO監管沙盒園試點,降低ICO風險。監管者可鼓勵一些有條件的地方政府開展ICO監管沙盒園,通過地方相關專業機構備案、審核及沙盒測試。
其三,推動行業自律彌補立法不足。法治不完備是轉型時代的新常態,區塊鏈行業發展日新月異,對區塊鏈在具體應用領域的法律風險,立法難以跟上行業發展,逐一立法并非萬全之策。筆者認為,監管機構可以推動行業自律,由行業自律組織制定自律章程、行業標準以及行業內部指引規范,彌補立法固有不足。
最后,推動區塊鏈技術與監管技術的融合。區塊鏈對立法與監管帶來種種挑戰,需要監管者和立法者轉變固有思維。可以借助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將法律和合同條款轉化為簡單而確定的基于代碼的規則,這些規則將由底層區塊鏈網絡自動執行。未來,技術規則將越來越多地承擔起與法律規則相同的作用和功能。政府可借助代碼,通過將部分法律轉換成技術規則,由底層技術框架執行,從而減少監督和持續執行的需要,降低合規和執法成本,也減少法律文本固有的不確定性。當前,區塊鏈技術距成熟尚有很大距離,監管者可以通過不同形式,形塑新規范,影響代碼規則,最后通過程序自動運行實現區塊鏈的部分內部治理,節約監管資源。
11月8-9日,引人矚目的世界區塊鏈大會將在浙江烏鎮舉辦,比原鏈將在8日下午在烏鎮互聯網國際會展中心雨讀廳舉辦“KeepMOVing”專場活動.
1900/1/1 0:00:00文:照生 來源:零壹財經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前主席ChristopherGiancarlo近期接受采訪時透露,美國特朗普政府在2017年曾通過允許引入比特幣期貨產品捅破當時的比特幣泡沫.
1900/1/1 0:00:00文章來源:央視網原文標題:《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重要突破口》10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局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
1900/1/1 0:00:00ILCoin區塊鏈項目目前正在對其革命性的RIFT協議進行最后完善工作,該協議為加密存儲空間令人費解的區塊鏈可擴展性問題提供了完美的解決方案。該技術有望在今年的11月下旬發布.
1900/1/1 0:00:00作者:吳桐,CECBC區塊鏈專委會副主任,中央財經大學博士候選人,數字資產研究院研究員中共中央局10月24日下午就區塊鏈技術發展現狀和趨勢進行第十八次集體學習.
1900/1/1 0:00:00區塊鏈與加密貨幣行業近幾年的迅速發展壯大,相關企業的超高投資回報率讓眾多投資機構“垂涎三尺”,不僅包括區塊鏈行業的土著投資機構,還包括一些傳統的投資機構,如紅杉資本、谷歌、騰訊、百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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