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正要
KOL常見的刑事法律風險與區塊鏈行業不同細分領域的刑事法律風險息息相關。
自媒體行業的興起帶動了許多新職業領域的出現,博客、微博時代的意見早已被流媒體時代的KOL所替代。KOL(Key Opinion Leader)直譯為關鍵意見領袖,但是不同于10年前網絡意見領袖主要關注社會公共事務或議題,如今的KOL們的重心分布于各種細分、垂直領域,尤其是在生活、娛樂、科技、投資等領域。
作為專注于web3.0、區塊鏈等領域法律服務的律所,曼昆律師事務所接觸到眾多的區塊鏈行業KOL,但越是了解我們覺得越有必要對KOL們的法律風險,尤其是事關KOL人身自由和財產安全的刑事法律風險做出充足的分析和提示。
KOL常見的刑事法律風險與區塊鏈行業不同細分領域的刑事法律風險息息相關,劉律師根據經辦的案件總結出KOL可能面臨的刑事風險主要有:幫助項目方推薦數字藏品、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買賣撮合匹配,做信息中介服務;傳播虛假、失實信息。同時,劉律師針對這些風險作出針對性的合規建議。
?美國區塊鏈公司推出“家園守望者系統” 旨在解決環境問題:5月15日消息,美國環境區塊鏈公司Jaguar chain在美國洛杉磯召開會議,會議上Jaguar chain宣布了近期研究成果,推出了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環境解決方案Home Protector System(家園守望者系統),采用區塊鏈技術解決環境監測問題,旨在促進全球環保事業發展、減少環境污染和管理能源、監控排放的綜合系統。(鳳凰網)[2021/5/15 22:05:47]
01 推薦數藏和虛擬幣的刑事風險
項目方發行數字藏品或虛擬貨幣后,找到KOL進行宣傳推廣是常用的營銷手段,有些項目方給出的價格很多人難以拒絕,有些是正常的市場價。而KOL們有在區塊鏈行業摸爬滾打十余年的,也有還要準備期考或畢業論文的在校學生。所以不同的KOL對于項目方的數字藏品或虛擬貨幣的靠譜程度如何并不能作出一致的判斷。
動態 | 雄安新區采用區塊鏈技術建立項目資金管理平臺 打造植樹造林的“雄安模式”:根據澎湃新聞消息,目前,雄安新區正應用區塊鏈技術創新對造林資金進行監管。新區專門研發了采用基于區塊鏈技術打造的項目資金管理平臺系統,對植樹造林參建單位及利益相關單位項目專項資金流向進行實時動態監控。在項目施工前,雄安集團就提前把所有參與植樹工人的工資卡號收集好,關聯到區塊鏈平臺系統,動態記錄掌握工人的工作情況,造林的錢最終也直接打到每一個工人的賬戶上。雄安新區“千年秀林”工程創新體制機制,創造了植樹造林的“雄安模式”:實行“投資人+施工總承包”模式,形成共建共享、充滿活力、可持續造林機制,采用區塊鏈技術創新監管造林資金,真正做到以人民為中心、共建共享森林發展。[2018/8/30]
如果KOL推薦的數字藏品、虛擬貨幣平臺涉及刑事犯罪,而KOL在涉案的項目中又起到明顯的推廣、宣傳作用的話,那么KOL大概率會被司法機關認定為共犯而承擔刑事責任。數字藏品項目常見的涉刑風險有詐騙犯罪、非法經營犯罪;虛擬幣項目常見的涉刑風險有詐騙犯罪、傳銷犯罪、非法經營犯罪等。
紐約市經濟發展公司總裁:區塊鏈將金融機構置于危險境地 :在正在召開的比特幣共識大會上,紐約市經濟發展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James Patchett稱,紐約是區塊鏈等創新技術的故鄉,區塊鏈將金融機構 (銀行)置于危險境地 ;將在紐約建立一個區塊鏈研究中心。[2018/5/15]
當然,會有KOL說自己僅僅是幫朋友忙,并未獲利多少,不了解所推廣項目的真實情況,且在推薦的時候也做到了充分的風險提示等等,不應當承擔生命難以承受之重的“連帶刑事責任”。但是劉律師告訴各位KOL,從辦案機關的邏輯來看,KOL不是普通的圈內小白,即使是還沒大學畢業的KOL,具有一定粉絲基礎的圈內KOL從社會常識上來講,一般都具有基本的分辨項目正規與否的能力,所以KOL很難以上述理由來抗辯的立案偵查。
避雷指南:
KOL在承接數字藏品、虛擬幣項目時一定要擦亮自己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學會識別風險、化解危機:對于數字藏品類項目要注意平臺合作的IP方是否具有相應的商業價值、數字藏品是否全部上鏈、平臺是否開通了二級交易市場,對于開通的平臺,要盡可能確保二級市場無洗售或老鼠倉等行為;對于涉幣類項目,KOL要辨別項目有無“資金盤”“傳銷盤”“詐騙”“”等嫌疑,如果KOL拿不定主意,可以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人大代表陳晏:貴陽第一批區塊鏈應用含3大領域12個應用場景:據最新消息,在全國兩會貴州代表團的集中訪談活動上,人大代表、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陳晏介紹說貴陽在區塊鏈、人工智能、數據庫等方面取得突破。據消息稱,貴陽第一批區塊鏈應用的三大領域12個應用場景,詳細包括:政用領域有政府數據共享開放、數據鐵籠監管、互聯網金融監管3個場景;民用領域有精準扶貧、個人數據服務中心、個人醫療健康數據、智慧出行4個場景;商用領域有票據、小微企業信用認證、數據交易與數據資產流通、供應鏈管理與供應鏈金融、貨運物流5個場景。[2018/3/10]
02 撮合虛擬貨幣交易的信息中介刑事風險
KOL常接觸到的一類活就是客戶咨詢有無靠譜的虛擬幣賣家或買家,多數KOL浸潤幣圈數年之久,當然有買賣各方的資源。心善的KOL會古道熱腸、俠肝義膽免費為朋友進行撮合交易;有經濟頭腦的KOL會收一些介紹費/居間費/服務費,這似乎也符合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律。
但是KOL千萬不要忘了“9.24通知”(《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關于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的規定。如果涉案的虛擬貨幣數量巨大、賣方或買方存在詐騙等情形時,KOL很可能會涉嫌非法經營犯罪或詐騙罪的共犯。
如果KOL想完全隔絕刑事法律風險,那劉律師建議各位KOL就完全不要從事任何的虛擬貨幣交易撮合;如果確實是朋友幫忙性質介紹買方和賣方認識,但對于雙方是否進行虛擬貨幣交易并不知情,也并沒有收取介紹費用的話,KOL的刑事風險就相對較小。
03 傳播失實信息涉刑風險
商場如戰場,在和平年代,商戰的硝煙無形無味但從未停歇。區塊鏈行業也是如此,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前些天爆出的幣圈大佬富翁皮耶夫(Christian Peev)被分尸的案件,雖然不能完全確認是商業糾紛所致,但是多少也可以映射出幣圈某些人之心狠手辣。
KOL一方面需要流量的支撐才能更好地生存,另一方面有些項目方需要KOL的巨大流量來宣傳、推廣。兩者一結合,就會出現兩種情形:一是KOL為了流量而不惜傳播甚至捏造不實信息進行傳播,追求或維持“圈內消息最高峰”的江湖地位;二是KOL接受項目方委托,未經核實就傳播有關競爭對手的不實信息。無論是哪種情形,一旦嚴重損害相對方的商業信譽或商品聲譽,則有可能構成刑法上的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刑法》第221條:“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給他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雖未達到50萬,但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破產的,就構成此罪。
避雷建議:
KOL在發布、轉發信息前,務必確保信息的真實可靠,對于難以證實信息來源且可能給他人帶來負面影響的信息盡量不予發布。寧可錯過虛假信息帶來的流量紅利,也不要被冒失發布的不實信息所戕害。
04 結語
劉律師曾和圈內一KOL聊天,此君認為KOL就是要以“先”取勝:對于圈內資訊,別人沒有你有,別人有你更早就有,你就可以成為KOL界的王,身價自然就上去了。
當然,劉律師知道并非所有的KOL都持此職業理念,我們也遇到過很多兢兢業業搞研究,認認真真做實事的KOL,且數量還不少。本文的刑事法律風險都是劉律師在實務辦案過程中真實遇到過的案例,做任何事情都有風險,關鍵是風險能否可控,對于可控的風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就不是風險了。這也是劉律師這篇小文的初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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