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互聯網已經迎來web3.0的拐點,在元宇宙時代到來之際,面臨多重新型法律前沿問題,值得深思。眾所周知,元宇宙(Metaverse)是利用科技手段進行鏈接與創造,與現實世界映射與交互的虛擬世界,具備新型社會形態體系的數字生活空間。
那么,既然是與現實世界相平行、映射,我們不禁會發問:與我們互動的對方究竟是誰?是否可通過IP地址確認對方身份?概言之,IP地址能否在未來成為個人信息的保護范疇?
IP地址的相關定義
IP地址(Internet Protocol Address)是指互聯網協議地址,又譯為網際協議地址。IP地址既存在共性也存在個性:共性在于,所有的IP地址均屬IP協議提供的一種統一的地址格式,是異于現實世界中的物理地址,旨在消除物理地址之間的差異;個性在于,因特網上的每臺計算機和其他設備都只有唯一的地址,從而在連網操作時,可以高效確認所需對象。IP地址是個人上網必需的字段,雖物理世界地理定位較為模糊,但也一般可以定位到區(縣)一級。
元宇宙中間件協議Reitio完成400萬美元融資,Moonwhale Ventures等參投。:4月26日消息,開放元宇宙的中間件協議Reitio完成400萬美元融資,Moonwhale Ventures、Poolz Ventures、Almora Capital、NFV Ventures、CoinW Ventures、Baksh Capital和Hachigo Venture Capital等參投。Reitio將使非技術用戶能夠創建自己的3D資產。(BeinCrypto)[2022/4/26 5:13:22]
IP地址可分為靜態IP地址和動態IP地址。靜態IP地址是長期固定分配給一臺計算機(或路由器)使用的 IP 地址;動態IP地址則是因IP地址的稀缺而分配給電話撥號上網或普通寬帶上網用戶的暫時的IP地址。由此可見,IP地址并非必然與一臺設備綁定,會出現同一IP地址在不同時段有多臺網絡設備使用的情況。
調查:57%的美國開發人員認為元宇宙將成為最受歡迎的加密貨幣交易場所:4月8日消息,在納斯達克上市流媒體平臺Agora對300名美國開發人員進行了一項關于元宇宙的調查,結果顯示,57%的受訪者認為元宇宙將成為最受歡迎的購買、存儲和交易加密貨幣的場所,而18%的受訪者不贊同此觀點,25%的受訪者持中立態度。此外,70%的受訪者同意“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的進步對于塑造元宇宙的未來至關重要”,而9%的受訪者不同意此觀點。當被問及他們是否認為NFT會在短期內成為元宇宙中最重要的貨幣時,53%的受訪者表示贊同。[2022/4/8 14:11:57]
個人信息的定義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五條的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通過此定義,可以總結出個人信息的最重要特征在于“可識別性”。
韓亞金融集團與Com2uS合作,共同開發元宇宙金融基礎設施:3月16日消息,韓亞金融集團今日宣布,其與韓國手游開發推廣商Com2uS簽署商業合作協議,共同開發元宇宙金融基礎設施。(韓國日報)[2022/3/16 14:00:16]
何為“識別”?“識別”的基本含義是辨識某人的身份,歐盟立法者認為“識別”就是從一群人中區分出某人。從識別目的而言,將可識別性分為識別身份和識別個性特征。識別身份是將信息歸屬于個人或讓該個體承擔信息的相應法律后果;識別個性特征是通過信息描述主體的個性特征或預測其行為傾向。
當信息指向到某個個體,卻無法辨認出是誰時,稱為“可識別的自然人”,在識別出身份之前均屬于抽象的存在。
IP地址是否屬于個人信息?
基于信息的可連接性,識別個性特征只要能盡可能搜集到相應個體的信息,通過計算機的識別分析,就能基本勾勒出一個大致形象特征。
日本凸版印刷公司加快元宇宙業務,將為企業虛擬空間建設提供支持:3月9日消息,日本凸版印刷公司將加快互聯網元宇宙的業務發展。該公司已經開發出了元宇宙所需的虛擬空間和頭像管理基礎設施,將于4月開始面向企業對虛擬空間的建設提供支持,如在虛擬空間復制展廳。據悉,日本凸版印刷公司成立于1900年,是當今信息和通信行業的一流公司。(日經新聞)[2022/3/9 13:46:37]
數字技術大大改變了個性識別的方式和能力,并提供了無限的可能。網絡時代錯綜復雜的連接背后,可以指向用于確定個體網絡或設備的數字ID,數字ID之后則是用戶。因此,在數字ID與用戶一一對應之前,數字ID仍屬于一種匿名個體,即“可識別的人”。
然而,雖然好似在對應到現實世界中具象的主體之前,有一道IP地址的屏障,但我們依舊認為IP地址在某種程度上至少可以識別個體特征。
未來計算機語言通過標識符來標識變量、函數或順序性的字符序列,由此可以關聯或結合相關信息,其本質是具有指向或指示個人作用(但不一定能表明身份)。由于標識符屬于個人信息識別分析的根基,因此也被納入個人信息保護法。
比較法有一定立法例,諸如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在個人數據的定義中列舉了姓名、身份證號碼、定位數據、網絡標識符等標識符;美國在行業實踐或特殊立法中也廣泛使用“個人可識別信息”即標識符。
依據標識符是否對應到現實中的具體個人,可劃分為直接標識符和間接標識符。直接標識符,即唯一關聯信息主體身份的標識符,如身份證號碼、指紋等。間接標識符則須結合其他信息相結合可以識別具體信息主體身份的標識符,不可單獨識別。
鑒于標識符進入法律視野后的范疇仍存爭議,姑且將目前具有可識別性、但無法直接識別信息主體身份的IP地址納入間接標識符。依據前述分類,靜態IP地址屬于電信部門登記的信息,可以識別到特定的使用者,若使用者為個人則當然應屬個人信息;動態IP地址雖無法識別具體的個人,但可以通過使用者范圍大幅縮小主體范圍,并結合其他關聯信息鎖定具體信息主體。
綜上而言,筆者認為IP地址屬于個人信息。
IP地址在實務中引發的
個人信息問題
事實上,在元宇宙到來之前就已存在判例認為,IP地址屬于個人信息。IP地址在其原有功能之上,又增添了位置識別的功能。其機制為:移動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如iOS、Android)對APP開放對移動智能終端資源的訪問許可,若用戶授權同意,則意味著APP開發者可通過系統獲取到該用戶當前所在的地理位置,一般通過GPS、WIFI、基站等方式獲取定位,精確在幾米以內。這也解釋了為什么我們在下載新的APP之時會被彈窗提醒是否授權地理位置獲取。
在北京互聯網法院(2019)京0491民初6694號民事判決書中,原告起訴某短視頻APP侵害其個人信息權益,認為該APP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集、使用所在城市位置信息,構成對其個人信息的侵害。
被告答辯稱并未侵害原告基于“位置信息”主張的個人信息權益,而是通過原告IP地址獲得的不能識別個人身份的城市級別的模糊位置信息,不能與特定人相關聯,不滿足個人信息要件。
在本案中,北京互聯網法院的法官對IP地址是否構成個人信息采取的是“組合識別”的認定方式,法院認為考慮信息是否屬于個人信息不應割裂地單獨判斷,而應結合具體場景以信息處理者處理的“相關信息組合”進行判斷。
法院最終審理認為,該短視頻APP已經收集了用戶的手機號碼,因手機號碼具有可識別性,在收集了手機號碼的情況下,地理位置與手機號碼組合能夠識別到特定人,因而屬于個人信息。
結語
盡管IP地址目前沒有確切歸入個人信息保護范疇,但因其的可識別性+關聯性可以通過組合識別的認定方式對應到現實的具體信息主體,存在被利用甚至濫用的危險可能。在元宇宙相關法律問題仍處于萌芽之際,或許IP地址在未來將成為平行虛擬世界的身份ID,值得高度重視。
隨著北京冬奧會日益臨近,冬奧版權保護工作也正式提上日程。1月20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家版權局聯合發布北京2022年冬奧會“版權保護集中行動”暨“版權守護計劃”.
1900/1/1 0:00:00伴隨著加密市場近期的暴跌,灰度比特幣、以太坊信托基金保持著減持趨勢,且溢價率紛紛創下了歷史新低,這意味著在當前市場現狀下,機構對比特幣以太坊等主流數字資產的態度也出現了巨大的變化.
1900/1/1 0:00:00自從Meta對外發布了對元宇宙的愿景后,我與朋友、同事進行過多次交談,探討這會是什么樣子。大家問的比較多的是,元宇宙會給企業帶來哪些新的機遇?我的答案是,元宇宙將帶來十分巨大且令人興奮的商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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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何時創建DAO,現在還是以后,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說實話,DAO將是未來的組織形式。構成DAO (去中心化自治組織)的元素已經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現在是時候將這些元素結合起來,去造就更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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