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了“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獲獎名單”,該活動由最高人民法院主辦,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承辦。其中,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劉江法官編寫的“李圣艷、布蘭登?斯密特訴閆向東、李敏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比特幣的法律屬性及其司法救濟”從各高級人民法院初評并推選的優秀案例分析2745篇中脫穎而出,入選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秀案例。
因為最高人民法院在對案例進行評選時,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裁判結果和法律適用正確、案例典型性和指導性、裁判要旨和案例注解撰寫等方面,某種程度上這也意味著,該案判決中對比特幣財產屬性的認定、對涉比特幣案件的司法救濟等內容,獲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層面的認可,其典型性和指導性,也將會對全國法院系統在未來的涉比特幣案件審判實踐中產生深遠的影響。
案件檔案:
瑞士加密銀行Sygnum根據新區塊鏈法案代幣化葡萄酒:Sygnum銀行和Fine Wine Capital推出了可收藏的葡萄酒支持的代幣,這將是新的瑞士區塊鏈法律實施后的首次代幣化資產的發布。該數字資產將在Sygnum的區塊鏈平臺Desygnate上推出。(Beincrypto)[2021/2/2 18:39:41]
審判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案號:滬01民終13689號
案由: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審判程序:二審
判決時間:2020年5月6日
o1案情簡介
2018年6月12日,閆向東、李敏、岑升方、孫飛至上海市靜安區李圣艷、布蘭登·斯密特的住處,采用控制手機、限制自由的方式,要求布蘭登·斯密特解鎖被凍結的天空幣賬戶,其間閆向東、李敏等人對李圣艷、布蘭登·斯密特有過毆打行為和威脅言行,后布蘭登·斯密特、李圣艷被迫將持有的18.88個比特幣、6,466個天空幣轉入閆向東等人指定的賬戶內。
數據:2019至2020年間美國國會已引入40項加密和區塊鏈法案:美國第116屆國會于2019年1月3日召開,將于2021年1月3日結束,在這之間,國會已就加密貨幣和區塊鏈問題提出40項法案。在提出的40項法案中,11項已獲眾議院通過,2項已成為法律,其中一項要求向國會通報加密貨幣如何影響經濟制裁,另一項則要求就國防部如何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簡報。(福布斯)[2020/10/18]
閆向東、李敏、岑升方、孫飛的行為,經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雙方存有經濟糾紛,但無證據證實糾紛的過錯方系李圣艷、布蘭登·斯密特,閆向東、李敏、岑升方、孫飛在共同實施限制李圣艷、布蘭登·斯密特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為時,還有過威脅的言行,后法院以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閆向東等人有期徒刑六個月到八個月不等。該案經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此外,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還載明:閆向東、李敏、岑升方、孫飛自愿返還從被害人處獲取的財物。但四被告未返還相關財物,故原告起訴。
美國羅德島州議員提出“經濟增長區塊鏈法案”:金色財經報道,3月11日,美國羅德島州兩名共和黨議員提出建立“經濟增長區塊鏈法案”。該法案的目的是創建一個對區塊鏈友好的商業環境,以鼓勵創新者在該州開發下一代數字產品和服務。該法案還解決了現有法律框架不足的事實。該法案建議創建一種新型的羅德島州金融支付和存款機構,該機構應具有客戶識別、反洗錢和實益所有權要求方面的專業知識,這樣的機構將能夠作為托管人同時持有傳統資產和數字資產。為了實現其目標,該州建立了一個由13人組成的區塊鏈技術咨詢委員會。[2020/3/13]
o2二審法院觀點
1.比特幣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是否應受法律保護?
本院認為,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受法律保護。理由如下: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此,法律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持肯定態度。
動態 | 美國立法者簽署了四項新的區塊鏈法案:據bitcoinist消息,美國立法者在懷俄明州簽署了四項新的區塊鏈法案,這四個法案名稱分別是涉及特殊用途存款機構,商業申請系統,公司股票代幣和數字資產 - 現有法律。[2019/2/27]
第二,系爭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受法律保護。
比特幣是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加密型“貨幣”,其生成機制為:通過“礦工”“挖礦”生成,“挖礦”可以由身處全世界任何地點的任何人擔任,“挖礦”是指“礦工”根據設計者提供的開源軟件,提供一定的計算機算力,通過復雜的數學運算,求得方程式特解的過程,求得特解的“礦工”得到特定數量的比特幣作為獎賞。比特幣的物理形態為成串復雜數字代碼。要獲得比特幣,既需要投入物質資本用于購置與維護具有相當算力的專用機器設備,支付機器運算損耗電力能源的相應對價,也需要耗費相當的時間成本,該過程及勞動產品的獲得凝結了人類抽象的勞動力,同時比特幣可以通過金錢作為對價進行轉讓,并產生經濟收益。
動態 | 馬耳他議會一致通過三項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法案:馬耳他議會昨天一致通過了三項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法案。之后數字經濟和創新部長Silvio Schembri發推跟進了這一消息,并宣布Stephen McCarthy將出任馬耳他數字創新管理局的新任CEO。[2018/6/27]
因比特幣具有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點,故其具備了權利客體的特征,符合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
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曾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3年)、《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雖然否定了此類“虛擬貨幣”作為貨幣的法律地位,但上述規定并未對其作為商品的財產屬性予以否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亦并未禁止比特幣的持有。《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更提及“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
因此,比特幣具備虛擬財產、虛擬商品的屬性,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2.案涉比特幣是否應當返還,如存在返還不能的情況,是否應賠償損失以及賠償金額如何確定?
從民事角度而言,閆向東等人迫使李圣艷等人轉出比特幣的行為,侵犯了其財產權利。并且生效刑事裁定書中還載明,閆向東等人自愿返還從李圣艷等人處獲取的財物。因此,無論從法律規定,還是閆向東等人在訴訟中曾作出的承諾,均應將系爭比特幣返還。
侵占他人財產,若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
通常,賠償金額的確定需要考慮財產受損時的市場價格、被侵權人取得財產的價格、侵權人獲得的收益、雙方就賠償金的主張金額等因素,綜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本案中,CoinMarketCap.com網站并非我國認可的虛擬幣交易價格信息發布平臺,故不能將該網站上比特幣的交易價格數據直接作為被上訴人損失的認定標準。被上訴人無法向本院提供其獲得比特幣的價格,上訴人陳述比特幣被凍結,即本案也無侵權人的獲利金額。
二審中,就上訴人如需向被上訴人返還比特幣,而上訴人返還不能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比特幣的折價賠償標準問題,上訴人向本院確認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予以賠償,被上訴人對該折價賠償標準亦予以接受,故本院對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的標準計算賠償金額。
o3鏈法案評
關于比特幣財產屬性的認定,鏈法律師團隊曾在杭州互聯網法院代理了一起涉比特幣財產侵權糾紛案,該案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于2019年7月18日作出一審判決并生效。
法院在裁判時,引用了《民法總則》中我國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此外,對于比特幣財產屬性從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即:
獲得比特幣的過程凝結了人類抽象的勞動力——價值性
比特幣總量恒定2100萬個——稀缺性
比特幣可以被占有、使用、收益、處置——排他性和可支配性。
而上海的這起涉比特幣案例,雖然不是最早,但令人欣慰的是這一案例能入選由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的優秀案例,某種程度上這也意味著,該案判決中對比特幣財產屬性的認定、對涉比特幣案件的司法救濟等內容,獲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層面的認可,其典型性和指導性,也將會對全國法院系統在未來的涉比特幣案件審判實踐中產生深遠的影響。
該案除確立了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應當受到保護這一重要內容之外,對于涉及到比特幣財產損害案件如何進行司法救濟也具有重要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內容:
1.比特幣可以被要求返還;
2.折價賠償:境外網站上比特幣的價格不能被直接作為認定損失的標準,同理,各大交易平臺上的比特幣價格也有可能不被直接作為認定損失的標準,因為這些平臺并非國內認可的平臺。但據鏈法了解,目前有判決借鑒了非小號上的價格數據。賠償金額的確定需要考慮財產受損時的市場價格、被侵權人取得財產的價格、侵權人獲得的收益、雙方就賠償金的主張金額等因素。
因為該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評選并予以公布,其本身除了具有典型性之外,對全國法院系統未來涉及到比特幣等數字資產案件的裁判也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編者按:本文來自01區塊鏈,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食品藥品安全是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的基礎保障.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哈希派,作者:哈希派分析團隊,星球日報經授權轉發。金色財經合約行情分析 | BTC放量突破 5月初高點:據火幣BTC永續合約行情顯示,截至今日16:00(GMT+8),BTC價格暫報1.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Cointelegraph中文,作者:BENJAMINPIRUS,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
1900/1/1 0:00:00聯合編譯:博鏈財經&Apifiny團隊受全球新冠疫情大流行的影響,世界各國的經濟充滿著各種不確定性.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威廉閑談,作者:陳威廉,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很多朋友應該都有看過專業人士對美股“永恒牛市”的分析,其實邏輯很簡單,就是公司用現金流回購股票,推動股價上升,產生更多現金.
1900/1/1 0:00:00編者按:本文來自Cointelegraph中文,作者:ANDREWTHURMAN,Odaily星球日報經授權轉載.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