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姚前,中國金融雜志
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已成為新型生產要素,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基礎性、戰略性資源。將數據轉變為數據資產,使其有序流轉并合規使用,是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課題。近年來,我國先后頒布施行《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初步構建了數據法制保障體系。2022年12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構建數據要素產權制度、流通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治理制度等20條政策舉措。上述綱領性文件對于探索數據確權、定價、流通、交易、使用、分配、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數據權益分配面臨的困局
作為全新的生產要素,如何對數據進行定價和收益分配,吸引了許多研究者和業內人士的關注。2022年2月,圖靈獎得主、中國科學院院士姚期智先生發布數據要素定價算法及要素收益分配平臺。他認為,數據定價算法是一項非常新穎的交叉學科,涉及經濟學、計算科學、人工智能,需要具備信息經濟學、博弈論以及計算經濟學等領域的理論基礎。其中,信息經濟學研究信息在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價值和作用;博弈論中的合作博弈理論可以提供數據多方建模的理論基礎;計算經濟學涉及數據要素的聯合建模、算力成本計算。姚期智先生的研究成果顯示,可以根據博弈論的合作博弈理論,確立不同的數據對于決策模型的貢獻度,貢獻度越大的數據要素越具有價值。通過經濟主體功效函數與決策模型貢獻度的耦合,我們就可以對不同數據要素起到的經濟價值進行合理公平的定量評估,從而對數據要素進行定價和收益分配。這就是數據要素定價的機理,在實踐中則需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數據資源的有效定價和合理配置。為此,理順各方關系至關重要。
姚前:央行數字貨幣基于賬戶和基于代幣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今日在國際金融論壇(IFF)2021年春季會議上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基于賬戶和基于代幣的兩條技術路線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實際上代幣也是一種賬戶,只不過是新型的賬戶,我們稱之為加密賬戶。相比傳統賬戶,用戶對加密賬戶的自主掌控能力更強。(鳳凰網財經)[2021/5/30 22:56:47]
數據相關方可分為兩個層次:一個層次是與數據生產消費直接相關的數據主體、數據處理者和數據使用者;另一個層次則是與數據生產消費間接相關的監管機構、國家以及國際組織。與數據生產消費活動直接相關的業務場景是:數據主體產生原始數據,通常包括識別客戶數據、交易明細數據等;數據處理者采集并控制原始數據,通過加工形成數據產品和服務,如客戶畫像、統計分析等;數據使用者從數據處理者獲取數據產品和服務,用于包括營銷推廣、識別風險等在內的商業目的。與數據生產消費活動間接相關的業務場景是:監管機構層面按職責對行業進行監管,比如反洗錢、反壟斷等;國家層面對數據治理進行立法,比如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并對數據跨境流動進行管控;國際組織推動全球數據標準制定,比如數據報文標準ISO8583、ISO20022等。
姚前:基于現實環境,聯盟鏈或是應用落地的較優選擇:8月6日,螞蟻鏈、羅漢堂、新浪財經共同策劃的《尋找區塊鏈力量》系列訪談第一集正式開播,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姚前、螞蟻集團董事長井賢棟共話區塊鏈如何賦能信任。姚前指出,基于區塊鏈的可信數據是高質量數字化轉型的關鍵,如果數字時代的數據不可信,那么所有的數字化建設都是空中樓閣。他建議要嚴把區塊鏈入口,防止大量垃圾數據和低價值數據上鏈。
姚前建議,首先,設計適應性的頂層政策。立足數字中國建設目標,開展國家層面的頂層設計,系統性地編制區塊鏈發展總體方案、路線圖、任務單和時間表;由政府主導、有組織定向的開展區塊鏈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推動協同攻關,構建新一代的數字技術生態體系;深化政企共建,走出一條產業融合發展的道路。
其次,監管與自律并重,探索公共部門與市場協同創新的機制。治理要寬嚴相濟,建設要激勵相容,要探索公共部門與市場協同創新的新命題。
最后,要牽住區塊鏈“數據治理”的牛鼻子,推動區塊鏈高質量發展。基于現實環境,聯盟鏈或許是應用落地的較優選擇。要加強國產密碼算法的應用和創新發展,以保障我國區塊鏈安全可控。
姚前指出,當前最重要的是提倡區塊鏈的高質量發展。為此,需要加強鏈上和鏈下的數據治理,建立有效的區塊鏈治理體系。[2020/8/6]
目前數據相關方的權益分配存在諸多不合理現象,主要體現為數據處理者利用技術優勢和應用場景優勢壟斷數據權益。數據使用者通過數據處理者獲取數據產品和服務并支付對價;數據處理者壟斷數據權益,導致數據主體無法獲得轉移原始數據帶來的收益,國家也無法獲取相應的數字稅,監管機構也因“手中無數”而面臨監管和執法困難。此外,數據處理者為了維持數據收益,往往會利用自身科技優勢自建標準,形成數據孤島和數據壟斷。
聲音 | 姚前:需加強鏈上和鏈下數據治理 建立區塊鏈數字治理體系:今日,國務院參事室研究員、前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發文《姚前:區塊鏈高質量發展與數據治理 | 互聯網金融》指出:怎么發展好區塊鏈是當前亟須回答的關鍵命題。本文認為,先從數據存證、共享入手是務實策略,考慮到技術前沿在公有鏈,我們應支持公有鏈的研究,為了防范風險,須改造公有鏈。基于現實環境,聯盟鏈或許是應用落地的較優選擇。應加強國產密碼算法應用和創新發展,以保障我國區塊鏈安全可控。當前最重要的是,我們應提倡區塊鏈的高質量發展,為此,需要加強鏈上和鏈下數據治理(Data Governance),建立有效的區塊鏈數字治理體系。[2020/1/14]
數據托管基礎設施重塑數據權益分配格局
在傳統方式中,數據處理者包攬了數據存儲和數據使用;而在數據托管新模式下,數據的存儲、使用、管理相互分離,由數據托管者為各方提供公共可信的數據存儲和托管服務。數據存儲工作由專業的數據托管機構承擔,早期可從高價值數據和數據庫日志著手,以后逐步過渡到全量數據。數據處理者在監管條件下采集和加工數據,并向消費者提供數據產品和服務,加工后的數據也要交由數據托管機構統一存儲。數據托管還支持監管機構和國家有關部門開展防止數據濫用、監控數據跨境流動、執法取證、征收數字稅等方面的工作。
聲音 | 姚前:央行加密貨幣(CBCC)是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重要方向之一: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前所長、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姚前向記者表示,央行加密貨幣(CBCC)是央行數字貨幣研發的重要方向之一,我國央行的研究起點也就是CBCC。此前姚前就提及,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構思需充分吸收借鑒國際上先進成熟的知識和經驗,深入剖析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他表示,目前各國開展的央行數字貨幣試驗,大都是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數字貨幣試驗,但還停留在批發(機構端)應用場景。他還表示,數字貨幣原型系統探索了區塊鏈的應用,但并不完全依賴該技術。此外,姚前還闡述了,加密貨幣與第三方支付的差異,支付寶的數據傳輸過程加了密,并不代表它就是加密貨幣。兩者的賬戶體系有根本的區別,如果將支付寶的技術比擬為4G,通過加密貨幣的支付更像是5G。(新京報)[2019/11/17]
數據托管新型基礎設施改變了以數據控制者為核心的傳統模式,建立以數據為中心的新型生產關系,從根本上改變了數據權益分配格局,有助于在數據消費者和數據處理者之間建立公平的定價機制。
聲音 | 姚前:虛擬貨幣缺乏價值支撐,未來得有一個“去虛擬”的過程:據第一財經消息,昨日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前所長姚前發文稱,全球那么多的貨幣,根本的區別在于背后的價值支撐而不是鑄幣技術。相信現有的數千種加密貨幣,在追求極客技術的同時,也會逐步認識到這一點:當前的經濟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信用經濟,貨幣發行和管理功能有缺陷的“比特幣”們實難擔當大任,核心問題在于這類“可轉讓數字資產”很難構建自身的價值支撐體系。 所以,必須把目前虛擬貨幣缺乏價值支撐這一根本性的缺陷給矯正過來。技術固然可以向典型的虛擬貨幣、加密貨幣取經,但人類社會長期形成的貨幣的本質內涵,理應是數字貨幣發行的基石。從這個意義上說,虛擬貨幣的未來得有一個“去虛擬”的過程,一個可能的變化是在前述所言的“點對點+電子支付系統”的基礎上,再加上強有力的“央行信用”,也就是“點對點+電子支付系統+央行信用”。目前央行數字貨幣已成為國際央行會議最重要的主題詞之一。[2019/5/6]
從數據處理和服務流程來看:數據主體將原始數據托管給數據托管者;數據處理者取得數據,加工數據,加工后的數據產品也需要被托管;數據托管者對數據處理者的數據使用和服務過程進行監督;數據處理者可以按照市場化的方式為數據使用者提供數據產品和服務。
從數據權益分配流程來看:數據使用者消費數據產品和服務并支付對價給數據托管者;數據托管者按照規則將原始數據權益分配給數據主體,將增值數據權益分配給數據處理者;數據托管者按照監管要求,報送監管數據并配合執法取證;數據托管者按照國家要求繳納數字稅;數據托管者按照通行標準進行數據治理。
數據托管的國際實踐
近年來,國際上在數據托管方面已經展開了探索,并在某些領域取得了初步成效,其中版權托管方面的實踐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為了實現知識傳播與版權保護兩者的平衡,全球非營利組織知識共享推出了許可證模式,試圖以一種自由、簡單、標準化的版權授予方式,在允許他人復制、分發和使用知識作品的同時又確保版權不受侵害。許可證類型分為六種。其中,最寬松的許可證允許再使用者只要注明出處便可以通過任何媒介分發、改編和重構原著,并且允許用于商業目的;最嚴格的許可證則僅允許再使用者以未經改編的形式復制和分發作品且只能用于非商業目的并保留原創者署名。目前,知識共享已經匯集了各類支持知識開放共享的教育工作者、藝術家、技術人員、法律專家、社會活動家及相關國際團體。他們將作品版權托管至支持知識共享許可證的內容平臺,以許可證的形式允許再使用者按照規定分發、重新混合、改編和重建原著。目前,Wikipedia、Google、Bing、Flickr、YouTube等互聯網平臺均集成了知識共享的許可證,超過14億件作品被托管至這些平臺,以許可證的形式開放共享,其中包含文學藝術、開放教育、科學研究等領域的視頻或音頻作品。
基于許可證的作品托管及分享模式,較為有效地解決了創作者權利保護與知識開放共享之間的矛盾,本文提出的數據托管思路也與之不謀而合。但值得擔憂的是,由于作品的托管機構中包括了Google、YouTube這類商業平臺,其商業逐利性很可能最終會偏離知識開放共享的初衷。有鑒于此,為了避免可能的商業利益沖突,數據托管的較好方案是:要么將數據托管在可信的非營利性公共機構,要么將數據托管在基于可信技術的Web3.0平臺。
前一個思路已有相似案例。2001年成立的美國科學公共圖書館是一家非營利性機構,其宗旨就是促進全球科學期刊開放共享。20多年來,PLOS組織了許多有影響力的期刊開放共享。研究人員可在經過同行嚴格評審后在PLOS上在線公開出版其研究成果,且成果可不受限制地被免費獲取。此外,PLOS還將與研究成果相關的基礎數據托管存放在專用數據庫,同研究文章一起發布,從而確保文章的數據可驗證、可復制、可重用,此舉有助于促進新的科學研究。總體而言,PLOS打造的交流平臺堪稱一個可信的數據托管基礎設施。
后一個思路正在積極探索中。區塊鏈技術在版權確權和維權方面具有獨特優勢,它可以不依賴特定機構又能有效規避商業利益與公共服務的沖突。目前知識共享正在積極研究如何將知識許可證模式與Web3.0技術融合起來,以便更好地實現知識的自由開放共享。
結?語
數據托管機構作為所有數據主體的受托者,對數據資產進行集中托管,可以有效保證數據安全、數據可控且高效利用。就像前臺的股票交易需要后臺的股票登記存管一樣,數據托管機構剛好承擔了大數據交易所的后臺基礎設施角色,從而與大數據交易所一道,構成了完整的大數據基礎設施體系。數據托管機構可以是由相關機構組建的數據托管行業聯盟,推動數據共建共享;亦可利用區塊鏈技術,基于聯盟鏈或有管理的公鏈,實現數據的鏈上托管、確權、交易、流轉與權益分配。哪種方式更好,有待在未來實踐中進一步探索驗證。
作者:Victoria,ZONFFResearch加密世界的變化總比我們想象的要快速。還依稀記得2021年年底至2022年1月各大媒體平臺都在宣傳CZ對新的一年的展望是看好SocialFi和Ga.
1900/1/1 0:00:00來源:Reddit 編譯:Kyle,DeFi之道1月11日,以太坊基金會研究團隊成員在Reddit上展開了第九次AMA。這也是2023年的第一場AMA.
1900/1/1 0:00:00作者:秦曉峰,Odaily星球日報今天,沉寂已久的?Terra?Classic以及TerraUSD再次成為加密社區的焦點.
1900/1/1 0:00:00作者:R3PO,深潮TechFlowGains.Network發布的gTrade是一個基于Polygon的去中心化永續合約交易所,gTrade上線Arbitrum后?交易量逾17億美元.
1900/1/1 0:00:00建立在碳中和區塊鏈上的開放森林測量、報告和驗證平臺OpenForestProtocol宣布完成41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
1900/1/1 0:00:00Web3營銷平臺SesameLabs完成45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WingVentureCapital和Patron共同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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